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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005家电商平台取得经营资格

信息来源:joovoo.com   时间: 2020-09-24  浏览次数:14

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市监)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亮证亮照”专项整治工作行政指导会。据悉,广东已取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资格的企业达1005家,核查中发现,有378家经营公司未依法亮照亮证,目前已被要求限期改正。

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饿了么、美团等20多家省内外电商平台企业参会,会议通报了省局近期开展市场合同和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对广东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核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对2019年度省局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及《线上交易类10条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介绍。该《点评意见》由省市场监管局从近500条条款中挑选出32条,均属于线上交易合同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省局委托广东省网商协会对1005家已取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以电子商务平台身份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共433家,发现未依法亮照亮证经营公司378家。目前,广东各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未依法亮照亮证经营的378家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

会议指出,根据对网络新业态监管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目前省市场监管部门对之前通报初犯的电商企业暂不作出行政处罚,但委托广东省网商协会对上述家电商企业再作一次亮证亮照情况监测。如发现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的,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继续核查企业对外发布的合同文本是否存在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如发现相关情形,将通报属地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会议要求,电商平台企业要依法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电商平台除了自身要履行好“亮证亮照”义务外,同时要把好平台准入关,严格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资质和经营资质。同时要对照《点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是否存在涉嫌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情形,并限期反馈自查情况,自行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另外,要严格自律,要以《电子商务法》为准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自查自纠。要加强与省市场监管部门、省网商协会的沟通交流,推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共同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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